Monday, January 21, 2008

人生不相見

再一次見面就是30歲之後了吧...

2 comments:

dai said...

我應該接動如參與商嗎

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 在照片中看到我社工所的學長(小草)真有趣~! 沒想到你們會一起吃飯~